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 告: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2025)湘07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涂顺清、阮洋、阮丽对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月30日作出(2025)湘0703破11号决定书,指定常德市协政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2日前,向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庆丰社区东风路195号,联系人:肖智权,联系电话:18073600808】申报债权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对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执行程序依法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有关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也应依法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三、经鼎城区人民法院批准定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5时在鼎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12日

公 开 人:常德市鼎城区善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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